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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投诉仍居首位
发布时间:2007-06-28
来源网站:c114 来源媒体: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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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6月28日消息:昨日,省消委会公布2007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共接到消费者投诉8861件,已解决6224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54.18万元。其中投诉质量问题3236件,占投诉总量的50%。投诉量居前五名的依次是:手机类1010件、电信服务类411件、装饰材料类395件、服装鞋帽类356件、食品类269件。
二季度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1010件,占家电类投诉的49.5%,占投诉总量的15.6%,居单项商品或服务投诉量的首位。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产品质量差。一些不法经营商以次充好,以水货机充当原装正版机出售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消费者要求履行“三包”服务难。
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要求维修时,修理商故意将“维修”写成是“升级服务”或少写维修记录,以逃避“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须更换新机”的规定。为推卸责任,个别经营者往往对送修的手机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属人为损坏。由生产商、销售商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难以令消费者信服,而由消费者自己送检手续繁琐,检测机构少且费用较高,导致消费争议得不到及时、公正解决。
二季度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1010件,占家电类投诉的49.5%,占投诉总量的15.6%,居单项商品或服务投诉量的首位。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产品质量差。一些不法经营商以次充好,以水货机充当原装正版机出售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消费者要求履行“三包”服务难。
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要求维修时,修理商故意将“维修”写成是“升级服务”或少写维修记录,以逃避“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须更换新机”的规定。为推卸责任,个别经营者往往对送修的手机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属人为损坏。由生产商、销售商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难以令消费者信服,而由消费者自己送检手续繁琐,检测机构少且费用较高,导致消费争议得不到及时、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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