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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控土地税收转让环节 隐形转让也须缴易税
发布时间:2007-06-26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北京商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提高土地使用税等措施之后,国家再将严控土地税收的目光由使用环节转向了转让环节。国税总局昨日表示,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时,无论是否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都须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只要发生了交易,就需要缴纳交易税,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交易行为的一种。”北京市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分析说,依照国家税法,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
  他介绍,为了逃避上述税款,一些企业在进行土地转让时就采取隐形转让的方式,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例如进行公司股权转让、假借合作的名义、谎称出租土地而非转让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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