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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与达能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发布时间:2007-06-18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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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娃哈哈也主动举起“法律之剑”向达能宣战。昨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向本报记者证实,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已依法正式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仲裁申请,该申请要求确认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达能合资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娃哈哈始终认为,由于其“娃哈哈”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一直没有得到商标局许可,因此其与达能当初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对此,昨日达能方面表示,暂时不作评价。之前,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上周媒体见面会上曾强调,“娃哈哈”商标所有权是属于合资公司的,“关于商标归属,我们认为不存在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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