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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类价格调整须监审成本 廉租房租金也列其中
发布时间:2007-06-14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北京娱乐信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城市供水、医院挂号费、廉租房租金、公交票价等14类价格调整时,相关单位必须开展成本监审,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昨天,市发改委下发了《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本市对14类价格实施不同形式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据悉,按照本市"定价目录"及"价格听证目录"的监管范围,此次市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确定了14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市发改委表示,今后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各相关单位必须开展成本监审,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制定或调整价格。
  目前,《成本监审目录》中已将燃气、出租车、供热等商品和服务列为定期成本监审对象,这也就意味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它们按照一定的年度间隔和时限,实施经常性的成本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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