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数据中心 邮箱/论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热点话题 | 行业动态 | 项目招标 | 咨询黄页 | 涉外调查                                   注册成会员                  
定性研究 | 服务评估 | 定性研究 | 消费者研究 | 产品开发 | 品牌传播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房地产 | 互联网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我的帐户 | 购买帮助 | 购物车 | 忘记密码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求职招聘区 | 委托代理区 | 行业讨论区 | 调研学习区 | 系统服务区
两部委落实"限外令" 外资房产不得保证固定回报
发布时间:2007-06-12   来源网站:sohu   来源媒体:SOHU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地方审批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应即时依法向商务部备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中外投资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订立保证任何一方固定回报或变相固定回报的条款。
  这是昨日正式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中规定。该《通知》由商务部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以此进一步遏制外资在中国内地的炒房行为。
  对于去年国务院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171号文),《通知》认为,各地、各部门在执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少数地区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通知》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备案和监管相关事宜作出了规定。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8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信通四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80069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