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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台新法例对滥发商业电子讯息行为进行规管
发布时间:2007-05-28   来源网站:sina   来源媒体:中国新闻网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香港新通过的《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将于六月一日起分两阶段实施,以规管发放商业电子讯息。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副秘书长黎陈芷娟今日表示,该条例将规管所有透过电子途径发送宣传或推广产品或服务的讯息,例如预先录制的话音讯息、传真、电邮、短讯或多媒体讯息等。
  这些有“香港联系”的讯息,例如发送致香港电话号码的讯息、在香港接收的讯息、由身在香港的人士或香港公司/机构发送或授权发送的讯息,都会受条例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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