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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至少"示众"一年
发布时间:2007-04-28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京华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从今年6月起,有违规行为的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及售楼人员,其违规信息将被上网公示1年,并须在接到市建委通知的15日内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若不按规定整改,公示期限将延长。
  市建委昨天下发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市、区县建委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产测绘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商品房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经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市建委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年,但企业若未按规定整改,将延长公示期限。相关企业的违规信息还将被汇总、分类,记入建设行业信用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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