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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出台新政 经济适用住房禁止搭售车库
发布时间:2007-04-26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长沙晚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日前从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获悉,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确保低收入家庭合法权益,我市出台《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禁止搭售车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禁止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搭售车库。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石长松表示,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在我市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项目中出现的搭售车库属违规行为,应予禁止。
  石长松强调,今后各小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一律不得搭售车库(含杂屋)等住房外独立商品,而必须遵循自愿选择和公平交易原则,由住户视其经济承受能力和居住需求选购。对原已搭售的车库应重新征求购房者意见并确认,不愿购买者应予同意及退款。对已建成车库可采取政策允许的其他手段积极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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