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专栏 |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
首例以盗窃罪重判Q币大盗盗窃虚拟财产案宣判
发布时间:2007-04-22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法制日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编者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诈骗罪、盗窃罪,三罪之别,量刑悬殊。
虚拟财产到底算不算财产,针对虚拟财产的犯罪到底算不算犯罪?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多年来,司法机关面对“盗窃”、“诈骗”虚拟财产的刑事犯罪,往往不敢以“源罪”定性,而只能选取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惩治那些获利颇丰的罪犯。然而此罪的量刑对于不法分子来讲,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以至于近年来,针对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越来越猖獗。
相关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