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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资金监管明确4种方式 中介再没机会碰房款
发布时间:2007-04-11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北京晨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针对4月15日即将实施的存量房资金监管,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昨天下发了《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除了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付款方式外,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房产要按付款比例不同,实行四种办理程序。
  中大恒基相关负责人分析,管理规定与之前交易最大的区别就是有了"办结单"。无论怎样结算交易资金,都是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发放"办结单",然后由卖房人向保证机构提交"办结单",再由保证机构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资金划转给卖房人。
  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副总经理寇海龙认为,"这样操作对于急于变现的售房人来说手续相对冗长,但同时提高了交易的安全系数,并规避了中介吃差价的可能性。"而目前买卖双方通常在权属过户当天(即领到契税完税凭证及权属登记部门的领证通知单或收件单)就履行房款交付手续的方式,将会成为今后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付款方式的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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