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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税收优惠体现五精神
发布时间:2007-04-10   来源网站:sina   来源媒体:中国财经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创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项目失败概率高的特点,平均概率是1/3失败,1/3持平,1/3获得成功。一旦投资项目失败,创业投资基金将得不到收益。如果采取传统的所得税减免方式,创业投资基金并不能得到实际好处。所以,《税收政策通知》明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抵扣额的优惠方式。这样,即使是投资于可能失败的项目,也可以在投资后申请核定一定的应纳税所得抵扣额度,用于抵扣创投企业所投盈利项目的应纳税所得。
  创业投资的年收益率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尤其是在尚未有高收益投资项目成功退出前的相当长时期里,往往处于亏损状态或收益较低的状况。因此,《税收政策通知》规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所计算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额,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延续抵扣。与目前税法对其他企业亏损弥补的期限为5年相比较,这项政策是一项针对创投企业特点的有益突破。税收优惠环节适应我国现行税收体系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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