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数据中心 邮箱/论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热点话题 | 行业动态 | 项目招标 | 咨询黄页 | 涉外调查                                   注册成会员                  
定性研究 | 服务评估 | 定性研究 | 消费者研究 | 产品开发 | 品牌传播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房地产 | 互联网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我的帐户 | 购买帮助 | 购物车 | 忘记密码              
IT、液晶 | 电信增值 | 网络无线 | 饮食烟酒 | 家电、3C | 电子电工
求职招聘区 | 委托代理区 | 行业讨论区 | 调研学习区 | 系统服务区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基金持股指期货多头头寸或不得超资产净值10%
发布时间:2007-04-09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在持有股指期货头寸方面,《通知》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多头头寸),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开放式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空头头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期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
  《通知》对基金风险收益特性作出严格限制,规定基金所持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价值合并计算,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8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信通四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80069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