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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规则将现重大变化 望引入询价竞价机制
发布时间:2007-03-29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证券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操作规则可能会出现重大变化。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监管部门初步明确,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可能引入询价和竞价机制。
  在近日召开的一个专题会议上,监管部门首次明确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一些基本原则。据悉,在关于定价基准日的选择上,监管层首次明确定价基准日有三个时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与发行期首日(发出邀请函日),具体为:第一,如果认购对象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本次发行完成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境外战略投资者,锁定期36个月,可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第二,认购对象为财务投资者,纯粹以现金认购的,如果锁定期为12个月,定价基准日则按照上述三个时点的股价孰高原则确定,如锁定期为36个月,则定价基准日可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但需在申报材料时就选定认购对象,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第三,对于资产+现金模式的非公开发行,证监会将实施一次核准、两次发行的审核模式,定价基准日的选择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资产认购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锁定期为36个月,二是现金认购部分采用孰高原则,锁定期为12个月。
  此外,为了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问题,监管层首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中,针对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将分别引入公开的询价和竞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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