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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楼市实现专用账户交易 将有助于稳定房价
发布时间:2007-03-29
来源网站:focus 来源媒体: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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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现金收房”曾经是许多房产中介抛出的诱饵。在北京某小区,记者近日发现:以前房产中介纷纷打出的“现金收房”字样,已被清一色的“透明交易”所取代。
4月15日,《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试行,业界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二手房资金监管发力,二手楼市即将迎来三大利好。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北京市近日颁布的上述《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自4月15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居间或代理存量房买卖的,须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成交业务的交易结算资金应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实施划转,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经济组织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
4月15日,《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试行,业界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二手房资金监管发力,二手楼市即将迎来三大利好。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北京市近日颁布的上述《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自4月15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居间或代理存量房买卖的,须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其成交业务的交易结算资金应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实施划转,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经济组织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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