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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最少增2倍 经适房可获减免税
发布时间:2007-03-18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人民网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其中大城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由0.5元-l0元提高到1.5元-30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天要求,各地新的税额标准要在2006年基础上提高2倍,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中心区,原则上要按税额幅度的高限确定适用税额标准。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正在制定当中,目前还未出台。作为房地产市场的又一税收调控手段,北京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虽然将不可避免地提高至少2倍,但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仍然可以获得减免税的“优待”。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屋用作商业用途的个人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过,个人用于居住的房屋土地不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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