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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有了"三包"3月15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07-03-12   来源网站:hc   来源媒体:天津日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由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业联合会、市电子电器产品维修协会、市家电协会共同制定的《天津市等离子、液晶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暂行办法》近日发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实施。该《暂行办法》的实施,给本市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平板电视机消费争议案件及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处理平板电视机投诉时,提供了依据,有很强的操作性。
  《暂行办法》规定,等离子、液晶电视机商品的“三包”期限,分为整机和主要部件两部分。其中,整机一年,主要零部件(高频头、集成电路、显示屏等)二年。同时对有效期的计算方法也做了规定。等离子、液晶电视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
  《暂行办法》对退、换、修的标准进行了规定。等离子、液晶电视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电视机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性能故障,经营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并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在“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自报修受理之日起超过30日或与消费者约定期限内未修好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要求和有关规定凭有效凭证和维修记录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并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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