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房地产

广州经济适用房上市 需按评估价的1%补交地价
    发布时间:2007-03-05   来源网站:focus   来源媒体:新快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以后,未交地价(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在出售时,市民都要按广州市新的基准地价标准补交地价,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的。其中,已购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地价,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计收;其他房屋根据住宅、办公和商业不同性质,按照新基准地价的3%—35%标准征收,具体新基准地价数据可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得。
  去年9月1日,广州市开始实行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对照上次(2004年)公布的基准地价来看,本次大部分地块的基准价上调了3%-5%。市民登录广州市国土局网站点击地图的具体位置就可打开相应区域的网格点基准地价图,其中每个数字对应的就是该地区的基准地价,即每建筑平方米的价格。
  查房产证可知是否需补交地价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中远国际重组中远房地产 持股量已降下至30.8%
     政协委员:低收入者买不起楼 楼市需要双轨制
     政府:广州房价肯定降 发展商:趁便宜应多买几套
     新年伊始 北京二手房价普遍上扬租金同比下降
     温家宝:保护土地工作应特别禁止别墅类房产开发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