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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出台工程款管理规范 卖期房须建专用账户
    发布时间:2007-03-03   来源网站:focus   来源媒体:北京娱乐信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开发商拿着卖期房的钱上演“人间蒸发”,留下一片烂尾楼……以后这种事情有望不再出现。记者昨日从建设部获悉,北京的开发商要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必须先在银行设立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由银行对预售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在昨天(3月2日)建设部公布的北京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汇报材料显示,今后北京市工程款清欠将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近期北京市政府将出台《关于规范北京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预售前,建设单位必须在银行设立预售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预售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该规定还要求,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设立该项目的建设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由银行按照监管协议审查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资金挪用。而且,施工企业也必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立劳务费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将一定比例的工程款直接拨入专用账户。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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