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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通过行政措施保证小区设施同步交付使用
    发布时间:2007-02-02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房地产门户搜房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记者从北京市建委获悉,3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水、电、气、热、通讯,道路、绿化不能与住宅工程同步完成;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等与规划不符,则不能上市进行交易。这是通过政府行政措施,保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更好地解决小区设施不能同步交付使用问题。
  近年来,北京市一些小区环境在居民入住很长时间内不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和开发商承诺的标准,一些小区仍存在出行难、购物难、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绿地面积不够、小区停车车位不足等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也成为社区生活中较为突出的矛盾,已成为市民投诉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和困扰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难点问题,也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味着今后开发商在申请土地使用权时所提交的建设方案中,必须包括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内容和时序,并切实落实建设方案。不但要制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指标,还要制定具体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表。保证每期住宅建设时都包括相应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确保居民从入住就享受到配套完善的小区。如未按照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不但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受到处罚,还要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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