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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必须同步交付
    发布时间:2007-02-02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中国青年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房子都住3年了,开发商承诺的体育场馆还只是挂在墙上的一张图纸。”类似的抱怨,已经成了许多业主的心头之痛。据了解,物业配套纠纷已经成为有关部门接到的最多的投诉之一,也是有关部门最棘手的难题之一。
  “以后买房的老百姓,不会再有这样的抱怨了。”在今天《新建住宅小区商品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会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说。
  这部由国土、规划和建设三个部门联手出台的暂行规定称,从今年3月1日起,任何开发商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规划手续、房屋出售手续时,必须分别向主管的各部门提交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竣工的各类情况,以保证这些部门能对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和小区房屋同步交付使用进行监管。任何违约的开发商都会进入北京市国土、规划和建设相关部门的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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