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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开始清算 省房协建议应从2004年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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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1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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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省房协的建议书认为,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征收时点推迟是符合广州的实际情况的。据了解,财政部是从2001年开始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而且一直采取预征的办法。发展商代表反映,广东地区包括广州市一般参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按销售额的0.5%-1.2%预缴,也就意味着对房地产企业毛利率的预先认定为27%-30%左右。
由于2003年以前全省各地房价都不高,广州市甚至出现连续多年房价下跌,在房地产企业毛利率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按照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例需要缴纳税金的企业估计不多;部分盈利水平较高的大企业,在2005年以前也多数按照销售额的0.5%-1.2%预缴。有发展商表示,一方面部分企业和项目公司在2004年前已经结算完毕、利润已经分配,难以追溯;另一方面已经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企业,由于毛利率普遍不高,估计预征额和清算额相差不大。如果税务部门重新清算2004年以前的土地增值税,预计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后,获得的税源也和以往预征时相差不大。
因此省房协建议广东省的房地产企业2003年及以前的土地增值税不予清算。2004年房价开始大幅上涨后,地产企业的毛利率出现很大变化,这才是税务部门应当重新清算土地增值税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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