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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站遭诉讼 无线搜索第一案拷问网络版权
    发布时间:2007-01-05   来源网站:sohu   来源媒体:通信信息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近日,20部网络小说作者集体将一个大型中文手机搜索网站“悠悠村”告上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近100万元。据悉,该案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后的,也是上海首例为手机小说索酬的案件。
  与其他网络版权侵权诉讼最大的不同点在于,该案同时涉及到“有线”和“无线”两种形式的网络传播权的侵权问题。由于中国手机用户已超过4亿,因此在现代生活中通过无线形式进入互联网络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其中许多用户通过手机终端接入互联网已成为习惯,在有线网络上能做的事情,在无线网络上也可以轻松做到。由此,网络版权的纠纷从“有线”延伸到“无线”也属必然的。网络维权也相应的从有线领域延伸到无线领域。
  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主要为规范在网络上信息的传播而制定的。在该条例颁布施行以前,我国网络版权的维权依据主要是《著作权法》和《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由于当时的法律对网络信息传播这块内容规定不明确,致使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网络侵权诉讼案常常出现性质判断不清、适用法律不明、诉讼标的与判决结果相差甚远等情况。正是因为对互联网传播方面相关立法的滞后,使得互联网成为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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