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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抢购"被重罚 粤酝酿新规遏房产商八黑招
    发布时间:2006-12-12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调查后,揭露了房地产商“八大欺诈行为”。广东省物价局已在酝酿出台新规,向不良房地产商的“黑心行为”宣战。
  在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的八大“黑招”分别是:一、房地产商故意隐瞒价格是为随意涨价留空间。二、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变相提高房价。三、随意或变相收取各种名目的中介服务费。四、在还没有办妥新建商品房相关的用水、用电手续之前就交付使用。五、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预收诚意金。六以赠送或减免物业服务费为名义推销商品房。七、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蒙骗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八、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
  针对这八种行为,新规一一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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