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细则出台 抑制个人投资非住宅项目
    发布时间:2006-11-30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中原地产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增加了对于个人转让住宅以外的其它类型房屋如商铺、写字楼,应计征土地增值税,并对法定继承与两种赠与方式的转让房屋列为不征收范围之内。对此政策宣传与京地税(2006)456号文件内容相比,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人士具体分析如下:
  明确规定税金包括内容,交易无疑议
  京地税(2006)456号文件出台时规定扣除项目中税金包括:"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这里面对于房地产有关税金表述较为含糊,判定标准不一。而本次出台的政策宣传则明确规定有关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但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这样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无疑议,也便于消费者自己进行简单测算。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总开发规模近200万平方米 津滨轻轨沿线地产升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年经济结构调整方向
     中国银行业今起向外资开放 市民短期内暂难受惠
     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揭晓 天津位列前三甲
     中国入世五周年直击 银行业今起对外资全面开放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