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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布"建筑层高"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29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天津日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为了有效的控制建筑物超高或层高不达标以及容积率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市规划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层高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通知》,10月1日实施。据介绍,该通知适合于本市市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写字楼)、公寓建筑、商业建筑。
  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土地使用面积的商。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一般情况下,建筑计算值与建筑面积相等,遇有特殊情况按下列计算规则执行:
  一、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2.7+2.1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2.7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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