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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是否有毒必须贴标明示
    发布时间:2006-11-22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近日,信息产业部公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这三个标准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此标准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等IT全线产品。
  据介绍,明年正式施行时,根据其中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要求》,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如果生产的产品是投放中国市场,则需要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也就是说,今后包括手机、笔记本、台式机、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在内的电子产品,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产品均需要按标准要求,标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志。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该按规定,标注出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或元素,都应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粘贴说明性标志,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质的名称和含量。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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