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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要求正确依法适用非监禁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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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15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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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从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法院正在抓紧制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重点解决少数案件量刑失衡的问题,确保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会上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于那些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符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提高罪犯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也有利于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立面,还可以缓解监押场所及监管工作的负担,节约司法资源。这是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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