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发改委财政部:核准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6-11-15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上海证券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由发改委、财政部对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由相关部委重新审批。
  通知规定了中国证监会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收费标准: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仍按年交易额的0.04%。收取;对债券(不包括国债回购交易)仍按年交易额的0.01%。收取。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收费标准,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其中,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最高收费额30万元;对期货经纪公司最高收费额5万元;向上海、郑州、大连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仍按年交易额的0.002%。收取。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左小蕾:2007年世界经济充满变数
     周小川:央行货币政策把市场化改革放到优先地位
     中央经济会议解读:五大主题词剖析中国经济
     中外机构争夺百亿汽车调查市场蛋糕
     中石化上百个项目"找婆家"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