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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试点 新设煤矿将一律以"招拍挂"方式有偿取得
    发布时间:2006-11-04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上海证券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我国将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贵州、陕西等8个煤炭主产省(区)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取得。国家发改委于日前正式公布了批复方案。这也意味着占全国产量约71%(2004年计)的前八大产煤省区将在今年全面铺开这项改革。
  据了解,相关方案还规定,此前企业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均要进行清理,对剩余资源储量评估作价后,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的,经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可在有效期内分期缴纳。探矿权、采矿权分别最多可分为2年和10年缴纳,而且企业应承担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的资金占用费。分期缴纳价款仍有困难的国有煤炭企业,允许将应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以折股形式上缴,划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持有。改革前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已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应当向国家补缴价款,也可以将已转增的国家资本金划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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