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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商慎看五部委禁令 取消进场费仍是雾里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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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3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财富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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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一直以来,供应商对于零售商直接或变相收取进场费的行为,敢怒而不敢言。如今,他们终于迎来五部委的联合禁令。本月18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零售商收取进场费进行了限制,该《办法》将于下月15日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担忧,进场费作为零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能否真正取消得了,目前还不能完全持乐观态度,尤其是在竞争尤为激烈的家电销售领域。
禁令直指“飞行加油”
从二十多年前“进场费”在美国诞生以来,这个问题就是厂、商之间进行博弈的老问题。2003年,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与家乐福就“进场费”问题的纠纷,引发了业内一场讨论:“进场费”该不该收,到底该怎么收?针对与此相关的问题,商务部2005年底发布《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其中,第十二条详细规定了店内码货费、店铺装修费、节庆费等11种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费用;但第十五条又规定,只要是双方约定达成的进场费都是合理的。这个草案并没有对“进场费”问题做出实质性规定。本月18日,五部委《办法》中详细规定了6种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其中提到“零售商不得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费用”;此外还专门对拖款问题做了规定,要求“货款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收货后60天”。有业内人士称,规定取消进场费,禁止拖款,直接针对的就是日益紧张的零售商、供应商关系。“其实,零售商赚钱主要应该依靠运营效率的提高、为供应商提供营销服务或批零差价等来获取利润,但目前的情况却是零售商疯狂扩张,到处布点开店。店大欺厂,当零售商控制住销售渠道的时候,话语权就完全转移到零售商手中。”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田志龙教授对记者说。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目前家电连锁巨头们惯用的“飞行加油”模式。所谓“飞行加油”,即向供应商收取店庆费、进场费、年底返点等,以及延长供应商的货款归还期限,来作为开店的启动资金以支持高速扩张。“这种模式使家电连锁商可以很低的成本进行扩张,近乎于‘空手套白狼’;同时也使厂、商之间的关系处于不和谐的状态。”有业内人士评价,“飞行加油”模式所采用的手法,基本已被五部委的《办法》所限制,这样一来,零售商高速扩张的势头可能会得到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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