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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市规划条例昨起实施 临时用地期限最多两年
    发布时间:2006-11-02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每日新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昨日是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为广泛深入地宣传《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局以及本市十八个区县的规划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来自全市规划系统的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等宣传材料,回答了市民关于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焦点问题。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多长?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腾迁;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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