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北京企业发放印有宣传内容赠品 最高可罚款50万
    发布时间:2006-10-31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法制晚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今后,企业当街擅自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各种赠品,作为发放“小广告”的一种形式,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今天上午,为期三天半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为了适应举办2008年奥运会对环境建设的需要,依法整治“小广告”、违建、乱设户外广告牌等城市顽疾,此次对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草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本次修改不仅扩大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还吸收实践经验借鉴了其他省市好的做法。且此次修改和增加的内容多数已在日常执法活动以及奥运环境整治工作中有所采用,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修正案(草案)》针对城乡接合部环境脏乱、城市景观缺乏统一规划、各类公共设施无序、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等问题,拟对《条例》中30多处内容进行修改,明确将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内,把“农村地区”纳入全市市容环境工作的统筹管理。《修正案(草案)》中,大幅提高了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罚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50倍不等。比如,原条例中对违法悬挂、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而依照草案,则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当街发放宣传赠品也属于散发“小广告”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左小蕾:2007年世界经济充满变数
     周小川:央行货币政策把市场化改革放到优先地位
     中央经济会议解读:五大主题词剖析中国经济
     中外机构争夺百亿汽车调查市场蛋糕
     中石化上百个项目"找婆家"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