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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通过新管理条例 开发商用车位谋利可罚50万
    发布时间:2006-10-31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北京娱乐信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居住区内的配套设施是用来为业主服务的,不是给开发商出租出售赚钱的。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定,地面公共停车泊位、按标准建设的自行车库等配套设施属于居住区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得擅自租售用于谋利。
  杭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后,在3个月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手续,接收单位应当及时接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单位依法承担配套设施移交后的保修责任。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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