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通信 |
|
| 信产部再强调外商增值电信业务 与WTO无关 |
|
|
发布时间:2006-10-27
来源网站:Yesky 来源媒体:天极网
点击次数:
|
|
【文章简介】 |
今天,信息产业部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有关管理工作,继2006年7月13日下发《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后,再度发出了加强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并充审了三点要求。
首先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进行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的,最晚于今年11月20日向信息产业部递交自纠方案;并要求自纠方案要加盖公司公章,明确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为本项工作联系人:对逾期不改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追溯7月13日的[2006]342号文件,其中主要涉及的就是关于互联网域名、关于注册商标以及场地服务器的管理,而Google公司的牌照门事件无疑跟这个文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按照国内法律,任何网站要从事互联网内容服务,必须申请取得主管部门特批的ICP牌照,任何外资企业、国外企业都不得在中国境内经营互联网内容服务。 |
|
|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
|
| 相关连接: |
| ◆ 专家称政府主导TD不违反WTO原则 |
| ◆ 中移动严打IVR违规 SP群体倒戈固网寻新生 |
| ◆ 中国移动公益短信大赛正式启动 |
| ◆ 中国电信业进一步开放 外商股权限制扩至49% |
| ◆ 中电信选择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进行网络转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