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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恳请尽快出台具体可分离债投资政策
    发布时间:2006-10-25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证券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随着近日马钢股份和新钢钒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获准发行,目前尚不能投资权证的保险公司似乎即将面对一个政策真空区,虽然可分离债尚未正式发行,保险机构已呼吁尽快出台有关具体的投资政策。
  在马钢股份和新钢钒获准发行可分离债之前,还有武钢、唐钢、中化国际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拟发行这种新产品的公告。由于可分离债把可转债的股性分离出来,以股本认股权证的形式发行,也就是说,买了转债,就可获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股权证。那么,对此前不能投资权证的保险公司来说,如何投资这种新产品、投资比例如何确定,似乎进入了政策盲区。
  最近,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四处打听保监会对可分离债投资的最新政策,可见业界对这一新品种的关注。2004年8月保监会下发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某创新券商研究员告诉记者,只要这种可分离债的发行有商业银行担保,按照目前的有关管理办法,保险公司是可以投资的。不过,上述保险公司人士的疑问也许颇具代表性:如果买了可分离债,获配的权证该怎么卖出,投资的比例多少,怎样获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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