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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经济适用房并不适合政府"把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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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4
来源网站:focus 来源媒体: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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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20日上午,中国房地产业权威高层会议——北京论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聂梅生博客,聂梅生新闻,聂梅生说吧)的一番话很值得品味:住宅是一种商品,与其他的商品一样在市场经济中有一只无形的手在调控它的价格。但是,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是住宅有双重功能,即既有商品属性又有公共产品属性。然而自从中国有了房地产市场以来,住宅的社会功能都被其强大的经济功能所掩盖,或者是没有被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去。在房改以后的房地产发展中,商品房、货币化用以拉动经济是非常主动积极的,但是从民生方面来考虑住房问题是被动不积极的,其结果是廉租房存在不同程度的政策缺位、资金缺位、机构缺位问题。缺位就应当及时补位,住房的两重性一腿长,一腿短,正在对我国的和谐社会形成冲击和影响。
根据聂梅生的观点,所有的住宅都具有商品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假如说商品房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那么,经济适用房主要表现的就应该是公共产品属性。不过事实远不是这样,据说北京有的经济适用房相当豪华,某人五年前买的一套房近期出手竟赚20多万;还听说,开着高级轿车住经济适用房的大有人在,而眼巴巴等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却几年等不来结果……这样一来,经济适用房还有“公共产品”属性吗?
打一开始,“经济适用房”就是一个属性、定位表面上清楚而实际上糊涂、不伦不类的概念。正是因为这种糊涂和不伦不类,导致了以往实践中政府的目标模糊、政策失灵和处境尴尬。假如定位于“商品”,就应让市场看不见的手去指挥它的运行;假如定位于纯为解决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问题的东西,就应该主要由政府“看得见的手”予以操控。而地方政府操控经济适用房普遍的状态是:处在想“把玩”和不想“把玩”之间,即使真心想“把玩”,根本也“玩”不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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