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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评:经济适用房到底应不应该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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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6
来源网站:hc 来源媒体: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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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张小东:北京的房价居高不下,据我所知,像我这样从2003年就开始在回龙观等经济适用住房排号等候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普通工薪阶层大概有好几万人。而从今年开始,很多经济适用住房又得先定向卖给拆迁户,所以,像我们这样不是拆迁户的普通工薪阶层能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的就更少了。如果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买主不想再住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就应该收回来卖给我们这些需要购买的人,而不是让那些原购买人高价上市获取利益。
徐明:政策白纸黑字明确说明,经济适用住房也是一种商品房,既然是商品房,那么我们这些房主就能把它们作为二手房直接上市。我觉得张先生提到的现在很多人还买不到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要不要实行回购没有必然的联系———举个例子,如果我不把我在天通苑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居住了6年的房子卖掉而是出租,有关部门是不是还是会以为我在住着而不会收回?
李文杰:经济适用住房应该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是商品房,但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特殊商品房,因此,如果几年后,你的收入提高了,超过了中低收入的界线,就应该去住商品房,而由政府收回你原来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卖给符合规定的中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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