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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可设立基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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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6
来源网站:163 来源媒体: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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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中国保监会日前颁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纲要》指出,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上市等方式增资扩股;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并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纲要》提出,我国保险业总目标是:2010年,全国保险业务收入争取比2005年翻一番,突破1万亿元。保险深度4%,保险密度750元。保险业管理的总资产达到5万亿元以上。
为配合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将采取以下政策措施:坚持集团化和专业化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增加市场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集团)公司。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具有持续出资能力的民营企业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公司。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定向募集、上市等方式增资扩股,增强发展实力。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和农业等各类专业性保险公司、培育再保险市场、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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