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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数房主没个人土地证 南宁暂停经济适用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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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1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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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近日,南宁市暂停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据相关部门解释,《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要凭满3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才能上市交易。但是大部分欲转让房屋的老百姓并没有个人土地证。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该文件印发时间为2004年12月2日,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但是,很多老百姓并没有持有土地证,并称不知道房屋还有土地证,大多数老百姓认为拿到房产证房子就是自己的。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所有性质住房的土地使用必须经过国土部门的登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例外,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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