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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4亿元 北京庄胜广场复杂经济纠纷近日调解
    发布时间:2006-10-08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中国法院网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八起案件相互关联,涉案标的金额高达近四亿人民币,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庄胜广场的纠纷从2002年一直持续到2006年,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近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所有相关纠纷一并得到圆满解决。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一局)及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作为联合施工方,以垫资施工方式承建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庄胜公司)开发的庄胜广场商品房项目。为保证垫资后的工程款能够收回,中建一局及大成建设株式会社作为共同买方与庄胜公司(卖方)于1996年相继签订了132份商品房预售合同,涉及房屋408套,共计40642余平方米,总标的额达6299.58余万美元。双方约定在庄胜公司付清应付工程款后,逐次减少预售合同面积;庄胜公司不能付清应付工程款等金额时,中建一局及大成建设株式会社取得相应预售合同面积,双方的债务自动的按对等金额相互抵销。由此,形成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种法律关系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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