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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改革回购"经济适用房"制度:让政策回归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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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03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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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此举乃经济适用房流转政策的重大调整,关乎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性质和定位。可以想见,在市场上屡现经济适用房高价转让的情形下,禁止经济适用房直接上市,对于打击借经济适用房投机牟利,可谓釜底抽薪。而目前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尚属稀缺,政府回购,也有望保证此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不过,人们也会担心:经济适用房毕竟不是廉租房,而是政策性商品房,倘完全杜绝其上市流通,是否有过份干预自由市场之嫌?经济适用房应该在多大程度上,由政府做主?此担心并不奇怪,因为一直以来,经济适用房始终徘徊于政策房和商品房之间。
在建设部等部门于2004年5月联合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显然,经济适用房既是政策性住房,又是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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