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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收回闲置土地并非易事 收取相当费用或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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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2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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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8·31”大限,刚刚过去了两周年。按照现行规定,出让满两年而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将被视作闲置用地由政府收回。《中国经营报》9月10日报道,两年前“8·31”大限前夕成功闯关的北京200余块土地,有近百块迄今为止未动工开发。强制收回闲置土地,曾被认为是促进供给和稳定房价的良方,现在看来并不是件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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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早在1999年4月就已通过,但是,现实情况比想像的要复杂。不是所有的土地不能开发动工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从上海市闲置土地成因分类看,有41%的闲置土地是拆迁困难造成的,29%是规划调整造成的,另有30%是开发商资金不到位造成的。从报道上看,北京的百余块地,大多正是受阻于拆迁。早期的土地出让有很大程度上是“生地”出让,拆迁成本变动的风险由开发商、拆迁公司或政府哪一方承担并不明确。拆迁成本近年来急剧上升,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承诺包揽拆迁和大配套,最后不得不在财政中支出拆迁成本,而拆迁周期也是风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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