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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涉农案审判新规 坚决惩处非法批地占地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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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06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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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做好涉农案件审判坚决惩处非法批地、占地犯罪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保障胜诉农民合法权益尽快实现最高人民法院9月5日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调整和妥善化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做好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结果。
《意见》稿不但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17个部门和各省高级法院的意见,还书面征求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并参考了相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成熟做法。《意见》在既有涉农案件审判司法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前的形势特点,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一些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出规定。在涉农案件的立案工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制度上落实《人民法庭决定》中有关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的规定,真正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进行诉讼。依法及时立案,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及时移送。强化对农民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示和释明工作。真正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的规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涉农案件的审判方面,《意见》要求坚决依法惩处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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