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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创新试点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04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证券日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最近,中国银监会《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创新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65号文,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该《通知》以鼓励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创新、促进信托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为宗旨,提出信托公司申请试点的条件及资格。《通知》首次允许信托投资公司创新产品资金跨地区募集且份额不受数量限制,既突破原有的200份限制,又明确了信托财产实行第三方托管,防止受托人挪用信托财产风险,增加受益人大会制度以实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说,在某些制度层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是,对于业内期盼已久的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未作安排,甚至连一个明确的信号也没发出,令业内人士普遍感觉未尽期许,有如一份迟到的礼单。
  制度层面有所突破
  美国格林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孙飞博士认为,《通知》明确了获得创新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不受份数限制,即可突破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并可在异地以私募路演方式进行推介信托创新产品,同时各类金融机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信托投资公司的创新产品等。对于鼓励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创新,拓展业务空间,促进信托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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