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年的猴王,到近在眼前的科龙,许多曾经辉煌却最终破灭的股市“神话”背后,都有着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用大量资金甚至“掏空”的悲剧。一些上市公司则至今仍难逃充当“提款机”的厄运。风险不言而喻。这或许正是管理层痛下决心打击“清欠”的根本原因。 2005年4月,国务院明确指出全年要“重点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2005年6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规定各证监局年内基本解决辖区历史形成的非经营性占资。2005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严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已经侵占的资金,控股股东尤其是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2006年3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开设披露上市公司清欠专栏。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形式和原因分析
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因经济体制改革而设立,因国企改革而得到发展,因而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资是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导致原有企业单纯为了上市融资而实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不彻底,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产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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