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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码标价开具发票家电维修服务走向严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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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31
来源网站:hc 来源媒体: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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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日前,家用电器修服务码标价规定全国指导小组对华北、华东、华南区域近40家国内外家电业总部、驻省机构、维修服务经营者售后维修服务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打分。对明码标价、开具发票等问题再次提出警示。
督察中发现,全国范围内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现状地区差异显著。上海市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现状整体较好。上海市自2002年就下发了《上海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整体而言,店内公示或上门服务主动出示收费价目表况较好,服务人员基本都能在服务后主动开具发票,或先开收据,然后补寄发票。
而在华北及其他地区的一、二级城市,维修服务后主动为用户开具发票的情况较少,一般都是用户索要发票,才补寄。大多数维修服务部不能做到上门服务时主动向用户出示服务收费价目表,能出示零配件价格手册的就更少了。据维修服务部反映,实施明码标价规定以前,对于保修期外维修,部分厂家一直没有印制统一的服务收费价格指导手册,也没有提出明确要求。一般都是根据初步故障现象判断,通过电话沟通好收费价格,然后再上门。这种收费方式经常导致用户投诉,或少交费,甚至不交费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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