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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交易所补充通知 规范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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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31
来源网站:hexun 来源媒体: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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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深交所规范上市公司暂停上市以及终止上市行为 上交所规范上市公司暂停上市以及终止上市行为 上证所通知: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将暂停上市 股权分布不合要求 G轻机遭遇退市风险 关于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行为昨日得到了具体的规范。昨晚,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对《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规定,对规范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行为进行了明确。
沪深交易所在补充规定中指出,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
沪深交易所同时表示,社会公众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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