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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界建议土地转让金逐年征收 物权法应出台细则
    发布时间:2006-08-24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信息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前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物权法草案五审成为此次会议的热点,其中涉及的70年土地使用权归谁、车位的权属问题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有地产专业人士认为,房屋70年后再用须交土地转让金等草案还需进一步完善。
  土地转让金:操作细则有待明确
  “70年后,房子怎么处理”一直以来困扰众多买房者的顾虑有望得到解决。此次物权法草案提出:私人在购得房产70年后,可通过向国家交纳土地转让金而继续使用。但随之而产生的关于房屋70年后再用的土地转让金如何收取、70年后房屋是否还能继续住、70年后房屋重建业主意见不统一又如何处理等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因此,业内人士呼吁:该政策的细则应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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