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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控股公司股权激励将启 杜绝管理层低价获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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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23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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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有消息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即将由国资委发布。
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相比,《试行办法》在多项条款上均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对股权授予价格和行权格进行了统一规定,明确均不得低于市价,这将彻底杜绝管理层低价获得股权。
《试行办法》对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激励的多项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包括: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与管理骨干,并指出监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等高管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对象范畴;股权激励计划“埋单”人,上市公司有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支付;股权激励幅度,不超过年薪30%;股权激励数量,全部股权激励的股票量原则上在相当于上市公司股本.1%-10%区间内,首次股权激励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本1.0%;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源于新发行股票回购股份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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