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要警惕两大陷阱
    发布时间:2006-08-18   来源网站:163   来源媒体: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造就了众多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在民营企业资本迅速扩张、蓬勃发展的特定阶段,这些企业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会遇到融资困难。通常情况下,民营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可以通过在企业内部通过计提折旧、留用利润等内部融资手段来增加资金投入,然而对资金相对短缺的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则更多的需要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等外部融资方式发挥作用。长期以来,商业行为了规避信息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降低了它们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使得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限制了企业的顺利发展。这样,上市融资成为民营企业迫切的内在需求。然而,对于我国处于成长期的民营企业来说,上市融资充满了风险和陷阱。
  首先是国内上市的时间和隐性费用陷阱。
  我国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降低了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简化了设立程序,对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要求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并由新《证券法》对公司上市进行规范。新《证券法》对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盈利性指标要求“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至于股票上市的条件,则只要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不要求公司开设3年以上,也不要求连续3年盈利。另外,在公司上市条件方面,还取消了“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的规定。表面上看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似乎降低了IPO的门槛。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左小蕾:2007年世界经济充满变数
     周小川:央行货币政策把市场化改革放到优先地位
     中央经济会议解读:五大主题词剖析中国经济
     中外机构争夺百亿汽车调查市场蛋糕
     中石化上百个项目"找婆家"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